足纪字[2009]009号
关于对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官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四轮第20场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10年4月22日在江宁体育中心进行。
在比赛进行到第92分钟时,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队医孙明悍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冲入场内指责裁判员,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被裁判员罚令出场。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队医孙明悍进入2010年中甲联赛替补席3场;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编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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