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一届全运会女子足球成年组预赛
成都赛区的处罚决定
全运会足球项目各承办赛区: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运会女子成年组预赛成都赛区北京队与新疆队的比赛结束后,由于成都赛区对安保工作重视不够,安保措施不力,致使部分在看台上观看比赛的新疆女足青年队队员进入场内谩骂、围阻、追打第一助理裁判员。在此事件发展过程中,因赛区安保人员未能予以有效阻止,造成场内混乱,产生恶劣影响。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七条第四、第五款规定,对第十一届全运会女足成年组预赛成都赛区予以通报批评。
望各赛区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赛区安保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足球项目比赛顺利进行。
第十一届全运会足球项目
纪律委员会(代章)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编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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