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北京市将取消137项行政许可。7月1日后,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外,本市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如需设定新的行政许可,应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市政府对本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共设定行政许可事项231项。经市政府决定,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保留94项,取消137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保留和取消事项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保留事项目录
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取消事项目录
编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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